学风建设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集体观念,弘扬正气,形成严谨求学、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明确的学习目的和态度。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尊师爱校,认真而严谨的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
2.有严明的学习纪律。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作业和实验报告、不扰乱学校秩序、考试不作弊、晨读出勤率高。
3.有优良的学习效果。全班同学在形成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在“教师评学”活动中居于同年级、同专业各班前列,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的班级也可申报参加评选。
4.在班内积极组织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各种活动(如:组织学习竞赛、各类兴趣小组等活动)。
5.学年内全班没有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处分者(含院级通报批评者)。
6.德育综合测评成绩无不合格者。
二、评选办法
1.凡申请参加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均由班委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报事迹材料和本年级本专业“教师评学”成绩汇总表。由所在学院思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将推荐名单排名次序报学校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将评选结果各学院内公示。
2.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每学年初进行。
3.被所在学院推荐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要在校评审会上汇报如下内容:
(1)学习目的方面:反映热爱本专业,具有正确学习目的的事例。
(2)学习态度方面:是否具有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是否认真完成作业和实训报告,尊敬教师,同学间团结互助的情况。
(3)学习纪律和基础文明表现方面:执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遵守本校学生文明举止规范要求。无迟到、早退、旷课的情况,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
(4)学习效果方面:
班级平均成绩和考试、考查不及格人数,学习成绩和上学年比较情况。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和计算机水平证书的情况。开展有助于学风建设活动情况(组织学习研讨,开展科研活动等)。
三、奖励办法:
1.学校颁发荣誉奖状。
2.奖励名额院级优良学风班占学院班级总数的班级总数的30%。
3.奖励名额校级优良学风班占学院班级总数的班级总数的20%。
四、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