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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018-06-03 12:41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校德育大纲》精神,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增强学生集体观念,树立良好的班风、校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标准:

1.精神文明好

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上要求进步,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大学生文明举止规范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全班学生宿舍评比达标,教室卫生状况良好,本学年班内无人违法违纪。

2.学习风气好

全班同学努力刻苦,勤奋学习,先进帮后进,有良好的学风,并能够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学术活动,被评为本年度优良学风班。

3.文体活动好

1)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体育达标率超过85%。

2)坚持开展群体锻炼,保证课外活动个人出勤率达到85%以上。

3)积极开展晨练活动,保证个人出勤率达到90%,活动形式多样、组织有序。

4)积极参加学校、各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在体育比赛中遵守比赛规则(讲文明,讲道德风格,并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参加校园各类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4.干部作用好

有一支较强的班、团干部队伍,学生干部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工作中坚持原则,有较健全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班委会和团支部会,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和每月一次的主题团日活动,在团的评比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班、团干部能以身作则,关心同学,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要求,完成好学校、学院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考核内容:按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内务卫生、学习风气与效果细化考核内容,每班每学年设100分为达标指数。

(一)政治思想(20分/班学年)

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学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参加“党的基本理论培训班”和“青年业余党校”的学习。

(二)纪律作风(20分/班学年)

1.基本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尊师爱校,文明礼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2.学生有违纪行为,受警告处分每人次扣2分;受记过处分每人次扣4分;受记大过处分每人次扣6分;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每人次扣8分。

3.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政治部门处罚,每人次扣10分。

4.学生不遵守规章制度,故意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尚不足以处分者,每人次扣2分。在公共场合吸烟者每人次扣0.5分。

5.学生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学校避免、挽回损失或争得荣誉奖励4-6分,特殊贡献另行研究奖励。

(三)内务卫生(20分/班学年)

1.基本要求:每日坚持打扫整理教室和宿舍,保持整洁,无垃圾污物。被褥及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设备完好。

2.由各学院、学工处安排对宿舍和教室进行不预先告知的随机抽查。对抽查情况认真登记,宿舍或教室脏、乱、差,被褥不叠,垃圾不清,物品滥放,私拉乱接等,每室一次扣1分,并限期整改,再次检查发现未改扣2分。

3.学生宿舍卫生区乱堆垃圾,乱泼乱倒,发现一次扣1分。

4.学生在校期间不烫染不适合学生身份的发型,穿奇装异服,袒胸露背。男生不得留长发、纹身,不得赤背,穿背心、拖鞋;女生不得浓妆艳抹,佩戴首饰,穿吊带裙。如发现,每人次扣1分。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公益活动,维护校园文明整洁,每次加2分。

(四)学习风气与效果考核(40分/班学年)

1.基本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坚持出勤,认真听课,学习成绩优良。

2.由各学院、学工处安排不预先告知的对学生出勤率抽查,每班次迟到、早退,扣罚1分,旷课扣罚2分。

3.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教师,且不听从教师批评教育,教室可填报日志,每人次扣2分。

4.学生考场作弊被清出考场,每人次扣2分。

5.学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汇总的不及格率,每百分点扣0.5分(不及格率=不及格科、人次班级人数×考试科数×100%)。

6.在开展学风建设各项活动中(包括竞赛、评比)取得集体优异成绩者,每次加1分。

7.德育综合测评成绩为在开展学风建设各项活动中(包括竞赛、评比)取得集体优异成绩者,每次加1分。

8.德育综合测评成绩为“良好”等级的占全班比例80%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

1.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先评定优良学风班,在此基础上评比先进班集体(当年优良学风班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2.各学院初审并征求有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并按比例要求将推荐名单和申报表(含事迹材料)报校思政工作领导小组。

3.校思政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条件审核确定校级先进班集体名单(含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名单)。

4.将评选结果校内公示。

四、奖励办法

1.先进班集体由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奖状。

2.奖励名额院级先进集体占学院班级总数的15%

3.奖励名额校级先进集体占全校班级总数的10%。

五、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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