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鼓励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有品位、有特色、有影响的高水平校园文化活动,增强社团品牌意识,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进一步繁荣学生社团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并根据我校学生社团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团的评比活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校、院社团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第三条 社团的评比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总体提升、打造精品的目标,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评比级别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社团、合格社团、不合格社团。最高级别为五星级社团。
第五条 参评对象为在校、院两级团委注册登记的正式学生社团。
第二章 评选细则
第六条 参与评选的社团需成立一年以上,并有较好的社团发展基础。
第七条 评选考核标准共包括一级指标七项、二级指标三十项,详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评价体系与考核标》。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评比时间为每年3月启动、12月结束。
第九条 校、院两级社团管理中心分别按照《学生社团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负责组织记录校级社团、院级社团日常记录。
第十条 学校社团管理中心在每年11月份向校社团管理中心提交日常考核记录。并在每年的11月初按照社团比例评出推荐参评的社团。
第十一条 学校学生社团评定考核领导小组参照各社团得分情况,按照分数值评出参评的校级社团。参评社团名单经校团委审核确认后有效。
第十二条 设立社团评定考核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设在校、院社团管理中心(社团研讨小组)。
第十三条 每年度按照分数评选五星级社团2个、四星级社团4-5个、三星级社团6个。优秀社团3个。按照分数60分以上的社团经考核为合格社团。60分以下为不合格社团为2个。具体设置可根据当年参评社团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第十四条 召开学生社团评审会,各候选学生社团代表向评审会作年度工作陈述及社团展示,接受考核领导小组和社团干部代表的提问,学生社团评定考核领导小组结合社团答辩、展示、报送材料等情况现场给出学院学生社团现场展示分数。
第十五条 被评为本年度五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做好宣传工作,以资鼓励。
第十六条 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社团的指导教师被评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经过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社团将视为不合格社团,给予黄牌警告,连续2次低于60分的社团给予注销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废止使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优秀社团评选办法》。
第十九条 申报评审社团须认真填写《星级社团评比申报表》。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