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公寓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一站式”社区公寓文化 — 正文
学生公寓共享空调使用说明及安全提示
2019-05-20 11:31  

全体住宿同学:

为进一步改善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于假期完成宿舍空调安装工作,现将使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空调使用采取同学自主租赁的形式,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确定空调租赁服务公司,学生租赁使用空调采取宿舍集体自愿申请的原则,直接与该服务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使用同学承担因空调租赁使用而产生的租赁费、电费和人为损坏设备的维修费。

2.收费标准:按购电量x1.25元/度电/间标准预收电费和租赁(使用)费,其中基础电费为0.5元/度电空调租赁费为0.75元/度电每间宿舍。按照50元标准收取空调遥控器押金。遥控器丢失由使用同学按价赔偿。以上费用均由同学直接交给服务公司,在使用同学停止租赁使用空调时由空调服务公司负责退还剩余电量余额。

3.租赁使用空调需宿舍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并与空调租赁服务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由宿舍成员协商分摊租赁费、电费等。

4.学生宿舍空调使用专用电源和管线,不得随意碰触空调控设施。学生不得在空调器、空调出风口及管线上等部位悬挂物品,如因违反操作或违章用电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由违规操作者承担一切责任。

5.空调使用应严格按照空调使用说明书和学生宿舍用电规范操作。空调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由空调租赁服务商负责

6.请不要触摸空调室外机,空调室外机及空调间内严禁放置任何物品

7.空调使用提倡节约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低于30度建议不开空调,设定制冷温度一般不低于26℃。在空调运行时要关闭门窗,保证制冷效果。在有雷电情况下,先停止空调器运转。学生离开宿舍关闭空调。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5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津ICP备13002345号    津教备0152    网站管理: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