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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说明
2021-01-22 11:35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贷款额度为100元的倍数)。

3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4还本宽限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除特殊情况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升入本科院校毕业生应及时向区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5申请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学生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户籍:学生本人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④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⑤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6申贷流程和申贷材料

①首次贷款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户籍所在区级自助管理中心办理。

②首次申贷流程:

③办理流程(此处划重点):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 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前往区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旧申办贷款。

4. 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区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 持区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际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6. 首次申贷材料(此处划重点):

1)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 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

3)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www.csls.s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各区受理电话及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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